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6年赣南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五)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组织工作
(一)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负责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审定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录取办法,负责与相关招生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状及保密承诺书。
(二)实验室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实验室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
(三)实验室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制定风险隐患台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启动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快速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及时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对负面舆论舆情跟踪处理,确保复试工作安全稳定。
(四)各相关性强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于复试前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及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确定复试内容、建设复试题库、开展复试工作。一般应选派不少于7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具有一定外语交流能力的教授、副教授和青年博士教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组长一般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担任。复试时随机抽选不少于5人组成复试实施小组。
(五)实验室要多方式多渠道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及服务意识,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按照方案和程序进行。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复试资格
(一)一志愿考生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即具备复试资格。
(二)调剂考生
1.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应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由实验室根据调剂考生的专业素养、初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
2.对在同一时段,申请实验室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实验室按考生初试成绩优先、专业素养、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择优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3.实验室如实在调剂平台公布缺额情况,根据学校核定指标,结合往年调剂考生参加复试比例、调剂考生的志愿填报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人数。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优先接收工程类专业学位调剂考生(专业代码前三位为085、086)。考生初试总成绩达到国家线可填报我校调剂志愿,我校择优确定专项计划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
5.对于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调剂工作;对于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根据生源与调剂报名情况分批复试。
(三)加分项目
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经上级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可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
(四)退役免初试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报名,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免初试,具备复试资格。
四、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专业素养、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工作人员应认真、严格地按照有关规定操作,树立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增强纪律意识,复试小组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线下独立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实验室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其中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网络远程复试以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面试平台。考生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主机位用于复试,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操作指南另行发布。学校严格复试过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复试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复试中,采取“一平台”(同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
3.网络远程面试时,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二)资格审核
实验室在复试前应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学籍学历认证未通过的考生。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
6.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
7.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8.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现场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其中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核验。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按照招生单位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电子档,在开学时,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复核)。
9.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心理测试
为全面了解考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考生心理健康档案,实验室组织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在综合复试前开展心理测试,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并完成测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
(四)复试内容
实验室复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共7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3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分)。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查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其中,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专业素养的支撑材料。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培养潜质、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综合能力的支撑材料。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包含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方面,考查考生外语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五)总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为100分,以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总成绩。
2.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五、录取工作
(一)实验室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百分制)普通计划考生低于6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50分。(注:专项计划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2.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加试考试成绩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4.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各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
5.考生复试过程中存在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获取复试及录取资格,以及其他不符合上级管理部门和学校的复试录取政策规定者。
(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实验室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实验室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实验室“待录取”通知,且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实验室拟录取信息。实验室在复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实验室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学习方式、实验室举报电话与邮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电话与邮箱。
(七)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六、信息公开
实验室按要求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所公开的信息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实验室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及调剂工作方案、复试考生信息、拟录取信息及咨询与申诉渠道等。监督电话及邮箱如下:
赣南实验室:0797-8312456,E-mail:jxustgnl@jxust.edu.c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
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
七、时间安排
实验室复试工作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具体安排将会根据复试工作进展情况适当调整):
(一)3月中下旬制定实验室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4月3日前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工作。
(三)4月14日前完成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四)4月28日前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实验室严格遵照工作方案执行,规范工作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
(三)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四)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优化考生服务。实验室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采取远程复试的,要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八)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赣南实验室
2025年3月21日